東急Livable株式會社 香港分店

東急Livable株式會社 香港分店 日本東京證券交易所一部上市,東急不動產控股集團
東急Livable株式會社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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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5/2022

【專業・可靠・信心・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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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之大規模而且相對穩定的經濟,再加上優秀的建築物品質,以及世界最大經濟城市之一的「東京」,一向備受海外投資者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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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4/2021

東急livable的“用一分鐘來了解房地產”系列 Vol.4【淨經營收入(NOI)的計算方法】
如何計算在房地產的運營過程中,實際所得部分的『淨經營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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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4/2021

東急livable的“用一分鐘來了解房地產”系列 Vol.1【甚麼是總租金回報率?】
房地產交易當中頻繁出現的【總租金回報率】,就其詞義,計算方法等做詳細說明。
投資房地產就是要注重收益,東急livable助您找到最中意的物件。點擊看詳細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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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9/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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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l.25 為何出租物業的估價使用成本法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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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次,我們介紹了使用成本法(成本價格)來對出租物業進行估價的一個理由,
是為了從別的角度來觀察目標物業的資產價值,以驗證收益價格。
那麼今天就來說明第二個理由吧!

■出租物業的估價應使用成本法的理由②
另一個應以成本法求出成本價格的理由,就在於可以大致掌握金融機構對物業的抵押估值金額。

■何謂抵押估值?
所謂的抵押,就是指在債務人無法償還債務時,以其財產填補債權人損害的行為。
一般來說,金融機構(債權人)在放款時,
為防止借方(債務人)無法償還,會設定「物業」為抵押品,以確保資金能夠回收。

假設無法償還,金融機構就會透過拍賣或變賣等方式出售該物業來回收資金;
因此,該物業擁有多少價值就非常重要。
而金融機構對物業的這種價值評估,就叫做抵押估值。

■若物業抵押估值低時會如何?
金融機構會降低貸款金額。
這樣一來,該物業就只剩下可自行準備一定資金的人,或是能提供其他抵押品的人才能購買。
由於物業本身的競爭力較低、需求較少,會直接影響到買賣價格。

■抵押估值與成本價格的關係
去年,因為日本某大型地方銀行在合租物業上爆出一連串的不當貸款事件,導致有越來越多的金融機構在進行抵押估值時,開始詳細查核出租物業的金流。不過實際上,重視成本價格的金融機構還是很多。
因此,在估算出租物業的價格時,重要的是同時透過成本法算出成本價格,先了解自己大概能得到多少貸款。

不過,貸款限額也與物業本身以外的因素(※)有關,因此成本價格並不能代表一切,僅能算是目標物業單獨的參考價格。
※例如購買者的信用度、其他持有資產的狀況、有無提供共同抵押等

■成本價格的算法
以成本價格推算抵押估值金額的算法,
其實也會因應不同金融機構而有所不同,並無法一概而論。
不過,比較嚴格的機構基本上使用以下算法:

●土地評估價值 ⇒ 遺產稅路線價(用於計算遺產稅的道路沿線土地價格) × 面積 × 一定比率(例如70%、80%)
※由於東京市中心的遺產稅路線價大多會大幅低於市價,因此很難透過此計算公式算出評估價值。
●物業評估價值 ⇒ 物業稅評估價值水準或重置成本扣除折舊額
●抵押估值金額 ⇒ 土地評估價值 + 物業評估價值 ※根據不同狀況,有時會再多乘一個比率。

由於用此計算公式求出的抵押估值金額通常都相當低,
因此若金融機構以這個基準來放款,
萬一生變,能夠收回資金的機會也較大。

今日的講解就到此為止。
∽…∞…∽…∞…∽…∞…∽…∞…∽…∞…∽…∞…∽…∞…∽…∞

大家覺得如何?
請各位務必養成同時計算成本價格的習慣哦!

24/09/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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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l.24 為何出租物業的估價使用成本法①
☆* ・‥‥…━━━━━━━━
上一次我們介紹過,收益還原法是基於物業將來會產生的收益,來估算物業價格的方法。一般來說,出租物業多以收益還原法進行估價;不過若一併使用成本法,估價結果就能更加精確。因此我們今天要來談談,為什麼應該使用成本法來對出租物業進行估價。

■何謂成本法?
成本法是在分別計算土地與物業的價格後,再一併計算的方法。透過成本法求到的價格,就叫做成本價格。
●土地價格算法:參考周邊類似土地的實際買賣價格來計算(土地的市場比較法)。
●物業價格算法:先以基於建築結構(木造、鋼骨等)的造價標準來預估新屋房價後,再根據樓齡扣除折舊額。

■成本法的概念
假設:
●以市場比較法求得的土地價格為2,000萬日圓
●從造價標準算出的物業價格為3,000萬日圓(※)
 此時成本價格就是5,000萬日圓。
(※)以造價標準來計算物業價格的公式(當物業還處於可用年限內時)為:
   造價標準(日圓/平方米) × 總樓面面積(平方米) × (可用年限 - 樓齡) ÷ 可用年限

■出租物業的估價應使用成本法的理由①
出租物業的估價,應以成本法求出成本價格的其中一個理由是:
可以從不同於收益還原法的角度來觀察該物業的價值,
以確認收益價格是否合理。

假設:
●對一棟全年滿租時收入為500萬日圓的公寓進行估價,
在附近地區尋找地點、樓齡等條件類似的公寓,並參考它們的回報率後,
得知總租金回報率參考值為8%。

●知道了回報率之後,接著來計算樓價:
樓價 = 全年滿租時收入 ÷ 總租金回報率(%)
   = 500萬日圓 ÷ 8%
   = 6,250萬日圓
在這個階段,我們得到的估價結果為6,250萬日圓。

●接著,再讓我們透過成本法來計算成本價格,來驗證收益價格是否合理:
這裡省略計算過程,假設在計算過後,得到成本價格為8,000萬日圓。
此時我們會發現,成本價格的8,000萬日圓,比起收益價格的6,250萬日圓還要高上許多。
所以要是就以收益價格來敲定6,250萬日圓的話,估價金額便可能低於實際的市場價格。

這是因為有些投資者會認為:「如果成本價格夠高,要出多一點錢(降低回報率)來買也無妨」。
在市場的原理下,通常都是能提出最高價格的人成為買主。因此,此時就需要降低回報率(提升價格)來調整估價金額。

具體來說,假設我們將高成本價格(即高資產價值)視為目標物業的優點,把回報率從8%降至6.5%再重新計算的話,就會得到:
500萬日圓 ÷ 6.5% = 7,692萬日圓。
至於回報率到底該降到多少,因為須視個案判斷,很難有一個明確數字,
不過一般來說,降到接近成本價格的水準附近都是沒問題的。

■在實際估價中,成本價格經常會大幅高於初步的收益價格。
例如:
・在未充分利用地積比率,可出租面積少(多見於地主建造的公寓等)時。
・雖已充分利用地積比率,但屬於第一種低層住居專用地域或第二種低層住居專用地域,因此原先的最高地積比率就不高(租金與盈利能力較低)時。

在這些狀況下,重要的是不要只專注在周邊類似物業的回報率,同時也要求出目標物業的成本價格,並按必要性去調整回報率。

今日的講解就到此為止。

∽…∞…∽…∞…∽…∞…∽…∞…∽…∞…∽…∞…∽…∞…∽…∞

大家覺得如何?

下一次,我們會再介紹第二個理由,說明為何出租物業的估價應該使用成本法。

13/07/2020

・‥‥…━━━━━━━━‥‥・
Vol.23 出租物業的估價方法
☆* ・‥‥…━━━━━━━━
物業的估價方法有很多種,今日要說明的是收益還原法!

■什麼是收益還原法?
收益還原法是基於物業將來會產生的收益,來估算物業的價格。由於自住用途的住宅物業不會產生收益,這種方法一般用於公寓、住宅大樓等投資物業(出租物業)的估價。

■收益還原法的概念
舉例來說,有一棟公寓的全年滿租時收入為500萬日圓,樓價為5,000萬日圓。

此物業的總租金回報率為:
總租金回報率(%) = 全年滿租時收入 ÷ 樓價 × 100
= 500萬日圓 ÷ 5,000萬日圓 × 100
= 10%

我們曾在Vol.1提到以下計算公式:
總租金回報率(%) = 全年滿租時收入 ÷ 樓價 × 100
而將此公式改為如下,就可以算出樓價:
◎樓價 = 全年滿租時收入 ÷ 總租金回報率(%)

■計算樓價
假設有一棟公寓的全年滿租時收入為500萬日圓,在收集周遭類似物業(※)的資料後,得知投資者多以10%左右的租金回報率購買,由此判斷,這棟公寓若有10%的租金回報率,就會出現想購買的投資者。
(※)地點、交通、樓齡、價位、等級(建築品質)等條件相似的物業

將上述數字套入剛才的計算公式,便可得出樓價(評估價格):
樓價 = 全年滿租時收入 ÷ 總租金回報率(%)
= 500萬日圓 ÷ 10%
= 5,000萬日圓

■另外也可以從實際租金回報率算出樓價(在可掌握目標物業與類似物業的營運費用之條件下)
假設所收集類似物業的售樓說明書中詳細記錄了營運費用。

《前提條件》

全年滿租時收入為400萬日圓、營運費用為80萬日圓、樓價為4,000萬日圓

從上述數字可以得出此物業的實際租金回報率,計算公式如下:
樓價 = (全年滿租時收入 - 營運費用) ÷ 實際租金回報率(%)
⇒ 4000萬日圓 = (400萬日圓 - 80萬日圓) ÷ 實際租金回報率(%)
⇒ 實際租金回報率(%) = (400萬日圓 - 80萬日圓) ÷ 4000萬日圓 × 100 = 8%

因此判斷目標公寓若有8%的實際租金回報率,就會出現想購買的投資者。

假設目標物業的營運費用為100萬日圓
◎樓價 = (全年滿租時收入 - 營運費用) ÷ 實際租金回報率(%)
= (500萬日圓 - 100萬日圓) ÷ 8% = 5,000萬日圓。

※REINS(不動產流通標準情報系統)等網站刊載的物業資料(售樓說明書)大多未有詳細記錄營運費用,無法算出實際租金回報率,因此不太能應用此計算公式。

今日的講解就到此為止。

∽…∞…∽…∞…∽…∞…∽…∞…∽…∞…∽…∞…∽…∞…∽…∞

大家覺得如何?

今日介紹了收益還原法,
它之所以成為出租物業的主要估價方法,
是因為有購買需求的投資者以這個方式計算物業的合理價格,
因此估價者也需要站在相同的角度思考。

基本上,出租物業使用的估價方法為收益還原法,
但有時候也會採用其他的估價方法。
我們下次會再講解!

梅雨季節☔️大家好。東京從6月10日左右起正式進入雨季。潮濕程度比香港低,不過下雨天會有點冷。東京的COVID-19預防緊急事態措施於5月25日解除,然而6月29日為止已連續4天新增了50名感染者。大家都不可以掉以輕心,一定要繼續做好預防措...
02/07/2020

梅雨季節☔️

大家好。
東京從6月10日左右起正式進入雨季。
潮濕程度比香港低,不過下雨天會有點冷。東京的COVID-19預防緊急事態措施於5月25日解除,然而6月29日為止已連續4天新增了50名感染者。大家都不可以掉以輕心,一定要繼續做好預防措施‼️

16/06/2020

・‥‥…━━━━━━━━‥‥・
Vol.22 ②解答和說明
☆* ・‥‥…━━━━━━━━
以下內容為複習測驗的答案,還沒有看過問題的朋友們請先查看下列的貼文。

<1>×【說明】總租金回報率高的物業大多都伴隨著高投資風險,故不一定是優良物業。此外,若營運費用較高,則實際收入有可能會減少。(參考Vol.2 總租金回報率的盲點)

<2>○【說明】淨經營收入又稱Net Operating Income(NOI),即全年滿租時收入減去營運費用的結果。(參考Vol.3 實際租金回報率的別名)

<3>○【說明】建議大家透過REINS(不動產流通標準情報系統)來收集有類似條件(地點、樓齡、單位面積等)的物業資料,以評估空置部分的租金。(參考Vol.2 總租金回報率的盲點)

<4>×【說明】原則上,貸款償還額中的本金、利率皆不用列入營運費用中。(參考Vol.4 淨經營收入(NOI)的計算方法)

<5>×【說明】只要市場開著,股票或外滙都能夠馬上賣掉,但物業出售的手續繁雜,所以比較花費時間(流動性低)。(參考Vol.10 物業投資獨有的風險)

<6>×【說明】一般來說,股價及外滙在這條件下會有相同結果,但租賃物業的收益則會因營運方式(何時該整建,放租租金該訂多少等)而有所變動。(參考Vol.10 物業投資獨有的風險)

<7>○【說明】在槓桿作用中,貸款就是那個「槓桿」。(參考Vol.12 甚麼是槓桿作用)

<8>○【說明】高費用率就代表著要從全年滿租時收入減去更多的營運費用,因此在計算實際租金回報率時,分子的部分也會跟著變小。(參考Vol.9 甚麼是費用率?)

<9>○【說明】被繼承的物業評估價值係依照日本國稅廳(稅務局)的《財產評價基本通知》計
算,由於計算結果幾乎都低於市價(仍有例外),故能達到節稅效果。(參考Vol.11 出租
物業被用於遺產稅節稅的原因)

<10>×【說明】因地租登記冊中記有承租人姓名,且能透過拼湊資料來指定對象,因此屬於個人資料。(參考Vol.13 何謂地租登記冊)

<11>○【說明】若在購買物業後租金產生跌幅,買主將喪失最初設想的租金回報率,因此建議以REINS(不動產流通標準情報系統)來收集有類似條件(地點、樓齡、單位面積等)的物業資料,以評估租金的下跌風險。(參考Vol.14 地租登記冊的留意重點)

<12>×【說明】日本《借地借家法》(租地租住條例)擁有「保護承租人」的傾向,因此即便乍看之下是正當理由,也時常不受承認。(參考Vol.17 普通租期租約的特徵)

<13>×【說明】雖然合約必須以書面方式約定,但公證書則非必要。(參考Vol.18 固定租期租約的特徵)

<14>○【說明】此外,轉租公司會將借來的單位出租給住戶(次承租人),而這之間產生的合約就是轉租約。(參考Vol.19 什麼是轉租方式)

<15>×【說明】因轉租公司是以承租人的身分受法律所保護,且可要求減租,因此幾乎所有物業的租金都會在租約期限內下跌。(參考Vol.21 轉租方式的缺點)

■選擇題
<1>B【說明】PM ⇒ 物業管理、BM ⇒ 樓宇維修、DM ⇒ 直銷函件。(參考Vol.6 營運費用的定義)

<2>B【說明】存在空置單位時,物業管理費應以不含空置部分的目前收入乘以費率計算。
在本題中,物業管理費 = 不含空置部分的目前收入40萬日圓 × 5%
= 2.0萬日圓(參考Vol.6 營運費用的定義(上篇))

<3>A【說明】一般的計租面積比例如下:
・公寓 ⇒ 90~100%
・住宅大樓(家庭住戶為主) ⇒ 70~85%
・大型商業設施 ⇒ 50~70%(標準值)(參考Vol.16 什麼是計租面積比例?)

16/06/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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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l.22 ①複習測驗
☆* ・‥‥…━━━━━━━━
-★是非題★------------------------------------------------------------------

下列問題的描述若正確請填○,若錯誤則請填×。

<1>總租金回報率高的物業一定是優良物業。

<2>Net Operating Income指的是淨經營收入。

<3>若要計算含有空置單位的公寓在滿租(全數租出)時的總租金回報率,空置部分的租金一般必須自己評估。

<4>在直接影響淨經營收入的營運費用項目中,應只列入貸款償還額中的利率部分。

<5>比起股票、外滙,物業投資擁有高流動性的優點。

<6>在物業投資中,只要買賣的時機相同,任誰都能獲得完全相同的結果。

<7>若「物業回報率大於貸款利率」,當兩者相差越大,就越容易發揮槓桿作用。

<8>與低費用率的物業相比,高費用率物業的總租金回報率與實際租金回報率(NOI回報率)相差更大。

<9>日本首都圈的物業(自用或投資用)會被用於遺產稅節稅的原因,是因為它們的遺產稅評估價值幾乎都低於市價。

<10>從物業租約中挑出重要項目(承租人姓名、租金、管理費、租約期限等)並統合而成的一覽表稱為地租登記冊,而且此地租登記冊並不屬於個人資料。

<11>當目標物業的租金比類似租賃物業還貴時,應預料目標物業的租金未來很有可能會下跌。

<12>即使是「普通租期租約」,只要有正當理由,出租人就能解除合約或拒絕續約,而且正當理由的判定是相對容易的。

<13>「固定租期租約」屬於不續約的合約(有些可重新簽約),承租人必須藉由公證書簽訂合約,以證明自己已了解租約內容。

<14>物業所有權人(業主)與轉租公司之間簽訂的合約稱為主租約。

<15>主租約保證簽訂時的租金價格,在租約期限內(10年、20年、30年等)皆不變。

---------★選擇題★----------------------------------------------------------
請在下列問題中選出正確選項。

<1>保持物業或設備處於安全、合法狀態的物理性管理稱為下列何者?
A. PM
B. BM
C. DM

<2>下列公寓每月的物業管理費(5%)為多少?
(滿租時收入為每月50萬日圓、目前收入為每月40萬日圓、營運費用為10萬日圓)
A. 2.5萬日圓
B. 2.0萬日圓
C. 0.5萬日圓

<3>下列選項中,一般來說計租面積比例最大的是?
A. 公寓
B. 住宅大樓(以家庭住戶為主)
C. 大型商業設施

以上就是所有的題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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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覺得如何?

雖然有一些問題和計算題難了一點,但如果能讓您對日本的物業投資產生興趣,哪怕只是一點點,都是我們的榮幸。答案我們將在隔天公布,還請各位稍候哦★

16/06/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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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l.21 轉租方式的缺點
☆* ・‥‥…━━━━━━━━
上次我們介紹了轉租方式的優點,那麼這次我們要來談的是它的缺點。
內容有點多,還請大家認真看完哦!

※業主(出租人)/轉租公司(租客兼轉租人)※一般物業公司/住戶(次承租人)

■房租收入減少
假設從住戶那收到的租金總共有30萬日圓,
但因為轉租公司(租客兼轉租人)會從中抽取一成的收益(=3萬日圓),所以剩下的九成(=27萬日圓)才是要支付給業主(出租人)的租金。
※轉租公司支付給業主的租金普遍為住戶租金的80~90%。
主租約可分為租金固定型與實績租金變動型,實際情況則視合約內容而有所不同。

■無法獲得禮金、續約費等暫時性收入
從住戶(次承租人)的角度來說,因為其出租人是轉租公司(租客兼轉租人),故禮金及續約費等費用皆是付給轉租公司,原則上業主是無法收取這些費用的。

■減租要求
在日本,物業投資的廣告上常會提到「30年包租」一詞。
這是指業者會保障租約為期30年,但其保障的僅僅是期間的長短,並不保證房租會和當初簽訂30年合約時的價格相同。在轉租方式中,即使承租人為轉租公司,也同樣受日本《借地借家法》(租地租住條例)所保護,因此轉租公司可以向業主要求減租。
簡而言之,即使是為期30年的包租合約,房租一般都會在日後逐漸降低。

此外,即使轉租公司有特別約定「10年間不減房租」,但往後發生糾紛時,這項特約也極可能受到無效認定。

■無法挑選住戶
由於住戶審查是由轉租公司所負責,因此業主(出租人)並無法挑選住戶。

■轉租公司破產
萬一轉租公司破產了,那麼業主不但要面臨欠租問題,也可能負有償還住戶(次承租人)按金的義務。

■免責期限
在一定期限內(例如簽約後的前幾個月),住戶向業主(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責任視狀況有可能被免除。

■回復原狀費可能高於以往
若合約規定回復原狀的工程應由轉租公司指定的業者進行,有時業者要求的費用可能會高於以往。
※回復原狀費:於前一個住戶退租後,進行清潔、更換壁紙等的費用

■業主無法輕易解約
轉租公司(租客兼轉租人)對業主(出租人)而言為承租人,屬日本《借地借家法》(租地租住條例)的適用對象,因此儘管業主提出解約申請,只要轉租公司不同意,解約可能就難以實現。

以上就是轉租方式的主要缺點。
跟上次說的優點相比,可以看得出來缺點還要來得多呢!雖說轉租方式並非一定不好,只是我們仍建議大家在了解這些缺點後,真正需要時再簽訂合約。

今日的講解就到此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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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覺得如何?最近,特別是在日本人口嚴重減少的地區,許多業主以為30年包租合約都能保證簽訂合約當時的租金價格,後來卻被要求大幅減租而發生糾紛,因此真的需要多加留心。

12/05/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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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l.20 轉租方式的優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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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我們談到轉租方式的機制,不過其實這個機制有優點也有缺點。

這次我們將說明轉租方式的優點有哪些。


1. 擺脫空屋風險
一旦有空屋,就代表沒有可繳納房租的住戶,
而最壞的情況,就是無法僅憑收取的房租來向金融機構償還貸款,有產生額外費用的風險。

不過如果改為轉租方式,就能每月從物業公司(租客兼轉租人)那裡收到固定比例的租金,
也就不需要擔心空屋所帶來的風險。此外,收入穩定也有利於建立貸款償還計畫。

2. 擺脫欠租風險
出租的風險包含住戶未於約定日期前繳付租金(=也就是所謂的欠租)。
但如果是轉租方式,就算住戶(次承租人)欠租,物業公司(租客兼轉租人)仍會付租金給業主(出租人),所以不需要再擔心住戶欠繳房租的風險。

向欠租的住戶收取房租的工作也是由物業公司(轉租人)來做,業主不用花費心力。

3. 擺脫繁瑣的管理工作
在轉租方式中,與住戶(次承租人)簽訂租約的是物業公司(租客兼轉租人)。

所以,
○住戶放租~審查~簽約
○處理入住後的糾紛、投訴
○解約相關手續等等,這些管理業務全都是由物業公司負責。

業主(出租人)與住戶(次承租人)之間並無合約關係,故兩者不會有直接往來,
與住戶(次承租人)往來的工作全交由物業公司(租客兼轉租人)處理。
如果手上有多間出租物業,那麼只要運用轉租方式,就能省去許多麻煩。

4. 納稅申報變輕鬆
收入扣掉必要費用後的金額如果超過一定的數目,就需要進行納稅申報。
※納稅申報:申報該年所得並納稅的手續

辦理納稅申報時,由於必須申報每一個出租單位的住戶租金與合約資料,
因此要是出租物業的總戶數很高,填寫申報表就會很麻煩。

但如果改為轉租方式,由於業主(出租人)僅與物業公司(租客兼轉租人)簽訂租約,因此能省下許多填寫納稅申報文件的工夫。

以上就是轉租方式的主要優點。

∽…∞…∽…∞…∽…∞…∽…∞…∽…∞…∽…∞…∽…∞…∽…∞

大家覺得如何?
就像上面所說的,轉租有許多的優點。
不過,我們也很常看到只注意優點而失敗的案例出現。
下次我們將會談論「轉租方式的缺點」。

12/05/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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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l.19 什麼是轉租方式
☆* ・‥‥…━━━━━━━━
投資者在購買或出資建造出租物業時,
一般都會向金融機構貸款籌措資金。

在投資者成為業主後,他們會向租客收取房租,
並以此來償還銀行的貸款,因此不樂見手上的物業「成為空屋」。
而對投資者來說最壞的情況,就是無法僅憑收取的房租來償還每月貸款,
反倒是需要拿出自身的積蓄來填補(=額外費用)。

針對這種「害怕空屋」的投資者,物業公司所推薦的就是「轉租方式」。

■什麼是轉租方式?

舉例來說,
假設公寓的業主A將整棟物業包租給B,
然後B再將該物業的其中一戶出租給C。

接著,我們來整理一下這些人各自的立場吧!

●A為「出租人」 ⇒ 公寓的業主(所有權人)

●B為「租客兼轉租人」 ⇒ 承租該公寓後再出租給第三者
(通常為物業公司)

●C為「次承租人」 ⇒ 承租的第三者

⇒ A與B之間簽訂的合約稱為主租約(包租約)
這份租約內涵蓋「B得將物業轉租予第三者」的條款
⇒ B與C之間簽訂的合約稱為轉租約(轉租合約)

由以上說明可知,轉租約依附於主租約而生。這兩份合約所構成的整個機制,就稱為「轉租方式」。

從業主的角度來看,轉租方式是由租客承租整棟物業,所以又稱為「包租」。
另外,藉由運用轉租方式,無論有沒有空屋,業主都能收取固定的房租,所以也稱為「房租保障」。

今日的講解就到此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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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覺得如何?

轉租方式除了有如包租整棟公寓般、以整棟物業為對象的形式外,也有以物業的一部分(例如總戶數的一半)為對象的形式,另外也可僅出租您擁有的公寓房中的其中一戶。

下次我們將會談論「轉租方式的優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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