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10/2025
內政部修正租賃條例,三大改革方向
1.保障3年租期:租客享有3年租期保障,除非房東有自用需求或遇有欠租、毀損等法定情形,否則不得拒絕續租。房東若因自用收回,須於租期屆滿6個月前通知,並規範收回後1年內不得再出租,違反規定將處罰則並須補償租客3個月租金。
2.限制續約租金漲幅:續約雖可調漲租金,但須於租期屆滿6個月前通知,且漲幅不得超過當月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的房租指數年增率。
3.強化租賃雙方權益規範:房東不得以任何形式禁止租客申請租金補貼、遷入戶籍或申報租金費用,違反者相關約定無效並處以罰則。
https://estate.ltn.com.tw/article/25749
https://www.lawbank.com.tw/news/NewsContent.aspx?NID=210536.00
租賃法:https://lawplayer.com/act/6437d054e800e5f0b930159a/51
內政部昨(十八)日通過「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修正草案,以「保障三年租期」、「限制續約租金漲幅」及「強化租賃雙方權益保障」為三大方向,目的在於讓租客能穩定安居,房東出租更放心,推動租屋市場朝長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