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2023
【 – 重購退稅】
今天不動產小辭典要和大家介紹的主題是『重購退稅』!
購屋與賣房前,留意稅法的符合條件,善加利用優惠稅率的好處,可為自己省下多餘的稅額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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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購退稅』
🔷政府為了減少一般民眾換屋的負擔,提供自用住宅換屋的優惠稅額方案,有條件退回所繳納的土地增值稅、綜合所得稅/房地合一稅,須留意符合相關規定,以及申請後的限制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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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稅比較整理 《所得稅法 第14-8、17-2條》《土地稅法 第35、37條》《平均地權條例 第41條》
⭐土地增值稅
本人的自用住宅土地,於2年內完成先買後賣或先賣後買的重購行為,可享重購退稅
❗️先計算A餘額,再確認是否能夠退稅
新購自宅用地的申報移轉現值-(原出售自宅用地申報移轉現值-已繳土增稅)=A餘額
✅已繳土地增值稅款≦ A,全數退還。
✅已繳土地增值稅款> A,退還相當於A的稅款。
✅A≦0,不符合退稅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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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合一稅(新制,2016/1/1適用)
本人或配偶的自用住宅土地及房屋,於2年內完成先買後賣或先賣後買的重購行為,可享重購退稅。
✅小屋換大屋:全額退
✅大屋換小屋:按比例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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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所得稅(舊制)
本人或配偶的自用住宅土地及房屋,於2年內完成先買後賣或先賣後買的重購行為,可享重購退稅。
✅小屋換大屋:全額退
✅大屋換小屋:無法退
▌依不同的退稅稅目,對自用住宅定義不同!
《所得稅法 第14-8、17-2條》《土地稅法 第35、37條》《土地稅法施行細則 第55條》
🎯 土地增值稅:
🔘 地上房屋所有權人為土地所有權人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所有。
🔘 簽約買賣前已辦理戶籍登記。
🔘 出售前1年內無出租、供營業使用。
🎯 房地合一稅
🔘 本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於出售及購買之房屋設有戶籍並居住。
🔘 出售前1年內無出租、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
🔘 出售舊房地與重購新房地之移轉登記日間隔在2年以內。
⚠ 限制條款
重購後5年內改作其他用途或再行移轉時會被追繳原扣抵或退還的稅額。
參考資料🔎 財政部稅務局、所得稅法、土地稅法、平均地權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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