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05/2023
主要是落實功能分區農地不能隨意變建地
內政部營建署表示,國土功能分區將土地劃分為「國土保育區、海洋資源地區、農業發展地區,以及城鄉發展地區」。
縣市國土計畫即將於4月底公告施行日期,四年後國土功能分區圖上路,區域計畫法退場,特定農業區及一般農業區將重整,全部更名為「農業發展地區」,以面積、農用比例及土地完整程度,劃分為農業發展地區第一類、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