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5/2026
【太平洋房屋聲明稿】
針對近日媒體報導藝人李妍瑾小姐房屋交易糾紛一事,為維護太平洋房屋仲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商譽並釐清事實,特聲明如下:
一、本案爭議主要係李小姐與其自行委任之代理人間,就部分款項是否依委任意旨用於清償相關稅費所生之爭議。相關款項後續係由李小姐自行委任之謝姓代理人收受及處理,並非由太平洋房屋體系加盟人員取得、保管或支配,且此情亦為李小姐所知悉。
二、報導中李小姐所稱之「謝姓仲介人員」,經查證於本案交易期間並非太平洋房屋體系所屬仲介人員。謝先生係李小姐自行出具合法書面授權委任之全權代理人,本案交易過程中,係依該書面授權內容與謝先生接洽及辦理相關事項。
三、本案承辦店頭為本公司樹林北大加盟店,該房屋買賣交易業於民國115年3月間完成交屋結案程序,李小姐亦已依約取得本案房屋出售價款。本公司所屬加盟店之仲介服務流程及買賣價款交付過程,均合法合規,並未發現本公司或太平洋房屋體系加盟人員有任何侵吞或挪用買賣價款之情事。
四、另經了解,李小姐因先前尚有相關稅款未清償,致本案出售標的遭稅捐機關限制登記,無法辦理所有權移轉。為使本案交易得以完成後續過戶程序,始需依法辦理相關款項動撥,以清償稅款並塗銷限制登記。該等款項動撥之原因及程序,均係基於本案交易履行之必要,並經買賣雙方書面同意後辦理,且此情亦為李小姐所知悉,絕非外界所稱之不當動用價款。
五、本公司對於部分媒體未向本公司查證完整事實,即逕為相關報導,致外界可能誤認太平洋房屋體系人員涉有不當行為,深感遺憾;相關報導內容恐有未臻平衡之處,亦已影響本公司商譽。
六、本公司一向秉持誠信原則經營,並將持續督導加盟店運作,嚴正捍衛品牌商譽。針對本案,本公司將配合相關單位之調查,並於必要範圍內提供相關資料及說明,以協助釐清事實;另如因本次事件造成本公司品牌形象、商譽或相關權益受損,本公司將依法採取必要措施,嚴正主張並維護相關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