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11/2022
❗️地價稅已於11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11月30日❗️
一般稅率為10‰~55‰,自用地價稅率2‰須符合下列條件:
1.提出申請:在9 /22前向稅捐處提出申請,如果超過期限,就只能從下一個年度開始適用。若已核定而用途沒有改變,以後可以不必再申請
2.辦竣戶籍登記: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要在該地辦竣戶籍登記。如果您曾在9 /22以前將戶籍遷出又遷回,就必須再重新申請
3.沒有出租或營業:地上房屋沒有出租或營業情形
如果房子有部分作營業使用,仍可以申請部分自用,也就是營業部分按一般用地稅率課稅,符合自用住宅條件部分按優惠稅率課稅
4.地上房屋所有權人:土地上有房子,房子是土地所有權人本人、配偶或是直系親屬的
5.面積限制:都市土地面積不超過300 平方公尺(約90.75 坪)、非都市土地面積不超過700 平方公尺(約211.75 坪)
6.一處為限:土地所有權人本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受扶養親屬的自用住宅用地只限一處
💰節稅💰
Q:如何突破「一處」?
A:
如果擁有二處以上的自用住宅時,則可一處以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設籍,第二、三……處如成年子女、祖父母、父母、岳父母等其中1人辦竣戶籍登記,在其他條件都符合的情形下,您還是可以不受一處的限制,全部可以適用優惠稅率
相鄰兩棟平房或樓房,所有權人同屬 1 人,或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個別所有:雖然僅於 1 處設立戶籍,如經查明符合土地稅法第 9 條及第 17 條自用住宅用地規定,且經稅捐處現場勘查,查明確實打通或合併使用,合併認定為1處,則相鄰房屋之 2筆土地,可申請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選擇最有利的一處:家裏人口簡單,沒有辦法同時在多處設立戶籍,那就要選擇在總地價最高的那一處設立戶籍並申請適用自用住宅用地課稅,節稅效果最大
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tax-info/understanding/tax-saving-secret/3A3RBO0
#地價稅 #自用地價稅
地價稅一般用地稅率是10‰~55‰,採累進方式課徵,而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只有2‰,稅負相差非常多,如何適用2‰ 的優惠稅率,就讓我們在這裏為您一一說清楚、講明白。 符合條件( 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提出申請 如...